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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支部教育实践活动专题组织生活会的通知
时间:2013-11-21        编辑:    |     打印 关闭

各党支部:

  根据院督导组和分院党组的部署要求和我所教育实践活动计划安排,基层支部要认真组织党员参加教育实践活动,每个党员都要参加所在支部召开的专题组织生活会,学习中央最新精神,剖析存在问题,提出改进措施。为确保支部召开一次高质量的专题组织生活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做好会前准备

  1、深化学习教育与讨论。各支部要在前段时间学习的基础上,组织广大党员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化“入党为什么、为党做什么”专题讨论,切实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为开好专题组织生活会奠定思想基础。

  2、征求意见与谈心交心。各支部和每个党员结合实际主动征求群众意见,各职能部门及支部领导班子成员之间、党员之间以适当方式开展谈心交心,既主动讲自己的问题,征求对自己的意见建议,同时又要勇于指出对方的问题,沟通思想、相互提醒,增进了解、促进团结。

  3、自我剖析与梳理分析。每位党员针对在“四风”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党性分析和自我剖析,梳理以下各个方面的情况:①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情况,②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我院“12项要求”精神、转变作风方面的基本情况,③ “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④产生问题的原因分析,⑤今后的努力方向和改进措施。

  二、把握会议主题

  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要按照“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以“反对‘四风’,潜心科研、服务群众”为重点,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院党组“12项要求”为切入点,坚持严肃认真、实事求是、民主团结的批评与自我批评,切实提高科研人员潜心科研、管理支撑人员服务群众、全体党员贯彻党的群众路线的认识,更好地调动广大职工群众的积极性,着力建设诚信节约、和谐奋进的研究所,为全面完成“创新2020”和“一三五”规划目标、实现“四个率先”奠定更加坚实的思想和行动基础。

  三、保证会议质量

  1、会议程序(主持:支部书记)

  (1)党员领导干部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支部的专题组织生活会,带头发言,认真听取党员的批评意见,起好表率作用。

  (2)学习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等。

  (3)支部书记和支委、党员领导干部带头作批评与自我批评,每位党员作批评与自我批评,分析查找自身在思想、工作和作风等方面存在的差距,分析原因,明确整改措施和努力方向。

  (4)支部书记作总结。

  2、认真总结

  专题组织生活会后,各支部及时梳理党员提出或反映的具体问题,总结专题组织生活会情况与收获,于12月12日前发给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

  四、时间安排

  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于11月25日—12月5日完成,具体时间由各支部自行安排,蔡立书记将在11月22日的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通报会上作出部署。

 

  

  

  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

  2013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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