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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委员会是所长领导下的学术咨询、评议和参谋机构。由较高水平的科学家组成,人选由所长聘任。学术委员会根据需要由正、副主任召集。学术委员会主要工作内容:
研究本所有关学科的发展方向和发展战略;审议本所科研规划和计划;
对全所性学术活动提出建议,推动和促进所内外、国内外的学术交流和科学合作活动;
审议重大研究课题的开题报告;评价和鉴定所的重要科学论文、著作或其他重要成果,并对其中优秀的成果,提出给予奖励的建议;
审议科技干部和研究生培养的计划、措施及实施情况;
对科研质量进行监督,并提出改进的措施和意见。
学术委员会贯彻百家争鸣的方针,实行民主集中制。学术委员会会议由科技处负责记录并协助有关部门组织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