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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教育和培训制度
时间:2017-01-25        编辑:    |     打印 关闭

安全教育和培训是增强全体职工和研究生安全意识和提高安全生产技术,实现安全生产预防安全事故的一项重要任务。研究所有责任从源头抓起,加强对新职工和研究生以及代培学生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接受安全教育是劳动者的权利,也是劳动者必须履行的义务,为此特制定本制度。

1、 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包括安全生产的思想教育、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教育、安全生产技术培训、事故案例分析和安全情况的通报等;

2、 新职工和研究生必须接受安全教育和集中培训,并且要学会正确使用灭火器扑救初起火灾,没有按规定接受安全教育的人员不得上岗工作;

3、 外来施工维修的工程队必须签订“安全责任书”,进所施工的人员必须接受安全教育,方可进入现场施工;

4、 临时来所培训和学习的学生以及工作人员必须接受研究室的安全教育,签订“安全责任书”;

5、 安全保卫部门负责组织落实安全教育和培训活动,研究生入学第一课为安全教育课,任何人不得无辜缺席,否则不能正常上岗学习和工作。

6、 每年根据安全工作需要,定期和不定期进行对安全责任人、安全骨干和义务消防队员进行培训,提高他们的安全防范意识和技能,在全所形成人人重视安全工作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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